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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趋势 | 「观察」治理短视频版权问题 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家庭医生在线 06月24日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的迅猛发展,短视频版权保护日益成为行业共同关注。在不久前闭幕的第七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短视频版权保护论坛上,来自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哔哩哔哩、搜狐视频、咪咕、梨视频、字节跳动、快手等网络视听平台的法务工作者与处理相关案件的律师、法官们齐聚一堂,共同探讨短视频版权保护问题,为构建相关管理机制建言献策,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从论坛讨论中我们可以探寻解决问题的具体路径。

一、短视频侵权纠纷有四类表现形式

第一类是热门影视、综艺节目、体育赛事等内容在网络视听平台的片段式传播。这类版权纠纷在前几年比较典型,近两年随着广电媒体积极维权和网台合作日益广泛深入,这种形式的侵权目前已不再是主流。

第二类是网络视听平台之间没有硝烟的版权“厮杀”:抄袭搬运其他平台的短视频内容,导致原视频点击率下降。

第三类是短视频中使用未经授权的音乐或其他作品。几乎所有的短视频都会使用音乐,其中相当部分是未经授权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除了一些流量较少的UGC(用户原创内容)可以通过“个人使用”进行抗辩,大多数有商业价值的短视频未经授权使用音乐都涉及侵权。

第四类是戏谑仿作或是剪拼改编构成侵权。去年,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明确“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透露出的政策信号强调,在视听节目内容的传播过程中,必须遵循《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二次创作必须获得授权。

二、短视频版权维权存在七个难点

一是难以发现侵权。目前短视频版权侵害发现途径主要是侵权视频网上走红,从而被发现。而这个时候,侵权已然发生,损失已经造成。

二是难以判断声称“被侵权”者是否为真正的作者。很多作者在维权时很难提供权属证明和平台帮助维权的授权证明,同时,非专业影视创作的创作者在作品署名方面也不够规范,更不可能去做著作权登记。作者需要找到创作时候的内容素材或者脚本来证明自己是内容的创作者,这个过程往往十分艰难。

三是难以确定侵权主体。短视频侵权案件中的侵权主体主要是视频制作者和传播者,有时二者是同一个。有的平台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完成涉嫌侵权的短视频,并由第三方机构上传。有的平台利用假身份信息,伪装成自媒体抓取作品来分类上传。真正的侵权人在哪里,平台方是否有责任,都需要认真厘清甄别。

四是难以投诉或投诉效果不能及时体现。侵权视频较多的网络视听平台中,大部分没有投诉渠道,或是投诉的流程很漫长,面对全网盗版的情况,作者需要分别给各个平台寄发侵权通知,耗费大量精力,作者们往往知难而退。

五是难以监测全部侵权内容。随着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和制作都更加便捷,短视频的传播平台越来越多,很多侵权视频的传播是“病毒式”扩散的。在实践中,被侵权人往往只选取几家主要侵权平台进行监测维权,全网监测成本投入过大,而可能取得的赔偿太少,只好放弃。

六是难以取证。传统公证处取证存在时间受限、成本过高的问题,短视频传播大多发生在晚上,造成公证处难以取证。目前短视频取证已开始采用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电子取证方式,但这一方式也存在全国各级法院认可度不同和不高问题。

三、短视频平台侵权责任判定原则

“避风港”原则

短视频侵权案件中的网络视听平台一般都以“避风港”原则进行抗辩,即侵权内容不在平台服务器上存储,平台履行了通知-取下义务,即可免责。

“红旗”原则

有时网络视听平台也会构成帮助侵权或直接侵权,例如平台方编辑、整理并且推荐了一个短视频,可以适用“红旗”原则,即侵权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平台就不能装作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

短视频平台的责任边界

除了“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可以确定的责任,还有很多其他情况,如当某一个账号经常上传被投诉侵权的视频,那么平台方是否有责任处罚这个账号或者封锁账号?此外,对于侵权热播内容的行为,如果平台方使用算法进行个性推荐,介入了对内容的管理,是否要承担更严格的责任?这些问题都给网络视听平台监管提出新的要求。

四、建立短视频版权保护综合治理机制

一是主管部门继续强化短视频领域引导管理。去年3月,总局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明确指出,“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接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并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通知”产生良好社会效果。同年4月,总局约谈两家存在违反“通知”规定,非法抓取、剪接改编视听节目行为的网站主要负责人,并责令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国家版权局“剑网行动2018”将短视频纳入专项整治,着力强化对短视频平台企业的版权监管。

一系列行动深刻体现了主管部门紧抓不放、坚决治理短视频领域的决心和态度。今年,总局继续加大力度强化对短视频的引导管理。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聂辰席在第七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发表的主旨演讲中强调,要强化对短视频的引导管理,并指出,“引导,核心在于加大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管理,重点在于开展短视频平台登记工作,坚决整治短视频领域突出问题”。版权问题严重损害短视频原创力和网络视听的健康发展,是短视频领域的突出问题之一,必须得到有效根治。

二是行业协会继续引导全行业自觉遵守版权保护制度,发挥自律自教作用。行业协会是政府管理的延伸手臂,是行业自律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工作空间很大。今年1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管理规范》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细则》,为规范短视频传播秩序提供了依据。明确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在未得到PGC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今后协会应继续发挥好政府和平台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把版权保护要求融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审核规则要求等各项工作,促进短视频创作质量不断提升、发展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网络视听平台运用法律+技术双重手段,全方位打击侵权盗版。网络视听平台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到位,要大力加强对本平台节目内容的自查,清理有害内容和不规范的节目来源。据了解,阿里开发了数字水印技术,一旦它探测到侵权服务器或者是侵权的平台,这个水印会放大,甚至会占满整个屏幕导致看不到视频内容。千里眼视频监视系统的应用,可以实现24小时全网实时监控。有专家还建议网络视听平台编制用户上传指南,把可能涉及的版权问题列出来,用户在上传视频前通过弹出的这份上传指南,可以先进行自查。

四是用户从自身出发坚决抵制盗版内容。不管是一般用户还是原创作者,面对侵权内容,不是所有人都勇于走上投诉维权之路,这就给侵权盗版更多可乘之机。只有当全体网民都珍视权利、积极行使权利,共同对盗版短视频说“不”,整个网络空间才能真正风清气正。

轮值主编:吕岩梅

后期编辑:王德慧

文章转载来自国家广电智库。

(责辑:谢梓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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